首页    开户    港股及中华通交易    环球股票交易    求职機会    網址地图   


香港联合交易所参與者 CE No.: ABI439
         
指数资讯
恒生指数即市图
恒生指数  19332.95
升 / 跌+224.45
国企指数
国企指数  6572.03
升 / 跌+108.13
股市资料分析
股票孖展
新股认购
即将上市新股
友情连结
 
 
新股简介

宏信建发(9930)
12/5/2023 11:02:38 AM

- 宏信建发(9930)是中国领先设备运营服务提供商之一,具有综合设备组合及强大的服务能力,由远东宏信(3360)分拆上市

- 招股日期∶5月12日至18日

- 上市日期∶5月25日

- 联席保薦人∶华泰国际、花旗、招银国际、星展银行

- 收款行∶中银香港、招商永隆银行、渣打银行

- 发售约3.64亿股,约90%配售(其中约10%为優先发售预留股份,作为保證配额提呈发售予合资格远东宏信股东),约10%公开发售,另有约15%超额配股权

- 每股招股價为4.52元至4.8元,集资最多约17.5亿元,佔总市值约11.41%,上市开支约1.271亿人民币

- 按每手1,000股,入场费4,848.41元

- 以上限價4.8元计算,市值约153.468亿元(以22年经调整纯利约9.44亿人民币计算,市盈率约14.7倍)

- 截至22年底 ,平均资产净值约66.7亿人民币

- 公开发售分为甲组(500萬或以下申请人)、乙组(500萬以上申请人)

业务∶
- 20至22年收入分别为36.6亿人民币、61.4亿人民币、78.7亿人民币

- 20至22年毛利分别为16.4亿人民币、28.4亿人民币、31.3亿人民币

- 20至22年纯利分别为4.93亿人民币、7.09亿人民币、6.66亿人民币

- 20至22年经调整纯利分别为5.04亿人民币、7.8亿人民币、9.44亿人民币(若不涉及上市开支、普通股赎回负债的汇兑损失等一次因素)

- 以22年收入计,公司是中国最大的设备运营服务提供商。凭藉设备运营服务能力,公司提供覆盖项目全週期的多功能、多方位服务。公司的主要品牌包括宏信建发、宏信设备及宏金设备。公司获得的众多奖项亦反映领先的市场地位及品牌知名度

- 公司业务涵盖多个部份,包括经营租赁服务,是按客户需求租赁包括高空作业平台、新型支护系统、新型模架系统及其他设备,如道路设备及电力设备。另外还有工程技术服务,提供工程技术服务,为不同业务或运营情景度身打造一站式解决方案。平台及其他服务则会专注设备及材料转租的平台服务,以及销售设备、材料及备件

- 作为在高度分散且竞争激烈的行业中运营的服务提供商,公司认为建立高质量客户群对业务增长至关重要。归功於涵盖项目全週期的全方位、多功能的服务模式,多年来,公司已建立忠实且優质客户群,主要包括中国的大型央企、地方国企、公共事业機構、民营企业、个人等。客户数目由20年约47,000家增至21年约97,000家,並进一步增至22年约158,000家,客户来自各行各业,包括建築业、製造业、工商业、房地产业、文娱业等若干消费行业,来自前五大客户的收入佔22年收入约18%

- 集资所得其中约67%用於優化设备组合;约11%用於增强一站式解决方案能力;约10%用作运营资金及一般公司用途;约8%用於通过数字化升级提升经营效率;约4%用於战略性扩大服务網点網络以提升服务能力

首次公开发售前进行融资∶
- 於20年3月至21年5月曾进行多轮融资,当时发售價较中间價折让约51.3%至溢價约4.5%,並设立六个月禁售期,其中前期投资者包括天津联宏、徐州市徐工荟金併购产业基金、中联重科、Hillhouse Capital、Terex Corporation等

基石投资者∶
- 引入7名基石投资者,合共认购约11亿元股份,其中包括天津滨疆建设发展、中联重科(1157)、浙江鼎力、临工重機、江苏恒立液压实际控制人Qian Peixin、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、桃浦镇人民政府有份持有的金环,按中间價计算,约佔发售股份约64.83%,设6个月禁售期

上市後主要股东架構∶
- 远东宏信(3360)持股71.72%

- 非执行董事何子明先生持股6.47%

- 其他首次公开发售前投资者持股10.4%

- 其他公众股东持股11.41%

简评∶
- 宏信建发(9930)是中国领先设备运营服务提供商之一,具有综合设备组合及强大的服务能力,由远东宏信(3360)分拆上市

- 以上限價4.8元计算,市值约153.468亿元,以22年经调整纯利约9.44亿人民币计算,市盈率约14.7倍

- 是次引入7名基石投资者,合共认购约11亿元股份,按中间價计算,约佔发售股份约64.83%,设6个月禁售期

如读者有问题,请电邮致 bennychan@pru.com.hk

 
声明:对於本網站内及连结到第三方的所有分析、意见、评论、建议、研究报告、市场资讯之内容, 纯粹作者之个人意见,並不代表本公司任何立场,本公司对以上之内容完整、準確及有效性不作任何形式的保證,读者宜进行独立之评估及 其他適当之研究,以决定是否对其内容加以取捨。.
警告:本公司、专栏作者、经纪及客户可能持有、将会买入、或将会沽出以上所建议之股票。